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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环卫站面向辖区常住人员招聘协议用工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福建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环卫工作需要,我街道环卫站拟公开招聘协议用工20名,用于我街道从事保洁工作。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
福建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环卫工作需要,我街道环卫站拟公开招聘协议用工20名,用于我街道从事保洁工作。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履行岗位要求的义务,能坚持正常工作;   3、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收男性保洁员年龄需50以下、女性保洁员年龄需45以下;限本街道辖区常住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早上10点后,下午16点后)。   报名地点:日新路28号5楼511室、联系人:小刘、电话:6255002。   报名时填写统一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街道环卫站报名,并由街道办负责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考核方式。由街道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将进入资格复审和体检阶段。   2、资格复审和体检。由各街道办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包括本次招聘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计生、综治方面的守法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街道办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资格复审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各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录用资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上岗前培训。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由街道环卫站统一组织上岗前作业培训。   五、聘用办法及待遇   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一个月,对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劳动者的工作表现情况,经考核合格,本人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环卫工人满勤且业绩达标的,缴完社保后薪资一般有2000元左右)。   六、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1971年9月1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6年9月1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2、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街道办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施监督。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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