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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2013年4月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经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批准,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计划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经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批准,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计划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辅助管理类雇员1名。
二、招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须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者无须此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及初审的方式。
2、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2日(9:30至12:00,14:30至17:00),粤海街道办事处7楼人力资源科。
3、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或B类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5、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6、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4月15日。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岗位取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60分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在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粤海街道办事处网站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员按合同管理,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合同。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4月15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3年4月15日之后出生。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等相关文件。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 报名表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粤海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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