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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劳教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我所拟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8名,根据《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财务会计1名。
因工作需要,我所拟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8名,根据《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财务会计1名。   (二)统计员1名。   (三)护士1名。   (四)视频监控员1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男性,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年龄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四)佛山市户籍。   (五)报考财务会计岗位,需财务会计类(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专业毕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六)报考统计员岗位,需统计学专业毕业,有统计从业资格证。   (七)报考护士岗位,需护理专业毕业,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八)报考视频监控岗位的专业不限。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节假日休息。   2、地点:佛山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政治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莱翔路31号四楼,联系电话:0757--82706359 ;0757--82725098)。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考试事项   经我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   1、笔试:参加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试。   (1)报考财务会计岗位的,笔试范围主要是: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2)报考统计员岗位的,笔试范围主要是:统计学基础知识;   (3)报考护士岗位的,笔试范围主要是:护理学基础知识;   (4)报考视频监控岗位的,笔试范围主要是:公务员通用能力知识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雇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雇用人选,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及相关福利   雇用人员相关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薪资标准为:大专学历人员薪金为每月人民币22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薪金为每月人民币2400元;连续2年雇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一个工资档次。首次雇用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清泉 黄文彬    联系电话:82706359 82725098 附件:佛山市劳教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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