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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导读: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全市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招岗位
 导读: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全市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招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1名,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资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全市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招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1名,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三、程序和方法
1.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临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9楼会议室)。报考者填写《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缴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缴纳考务费50元。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临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915室)领取。
4.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区管委会同意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
5.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当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面试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如进入面试人员有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进入面试人员公示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6.体检、考核。根据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综合考核。
7.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报管委会审批。经批准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2〕61号)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负责全程监督。
(二)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8937 、5108995
监督电话:5108027

附件:1.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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