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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梅州市城市测绘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梅州市城市测绘研究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013年梅州市城市测绘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37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考试前2天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321日至2013325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梅州市嘉应路33号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422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结构化面试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城乡规划局的门户网站(http://www.mzghj.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分别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2242230 本公告由梅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梅州市城市测绘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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