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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及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新闻中心(广州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和广州市国防教育中心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广州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及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新闻中心(广州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和广州市国防教育中心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广州市新闻中心、广州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属下正处级事业单位,属全额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广州市新闻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的新闻信息发布平台,主要负责组织广州市新闻发布,接待和安排记者采访,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工等工作。广州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对境内外网站及时政类论坛进行日常监看,对网上涉穗舆情进行跟踪收集,及时编辑网上涉穗舆情报告。   广州市国防教育中心是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属下正处级事业单位,属全额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广州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年龄本科学历32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201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至12月14日上午10: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网上交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5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下午17:0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9日10: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能力测试、申论)   2、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考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拟面试对象面试前安排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分数。   (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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