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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乐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福建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福州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长政综〔201
福建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福州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长政综〔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我市开发50个公益性岗位,拟面向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定义及认定见附件2)公开招聘50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共计划招聘50名,设01、02两个岗位,每个岗位各招聘25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长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也可登录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cl.gov.cn查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长乐市户籍;

  (二)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三)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四)具备中专(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5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到长乐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长乐市三峰西路315号)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591-28923167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填写《2016年长乐市开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到长乐市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

  2、《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且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上已标注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若还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在报名前至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进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见附件2);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四)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公示栏上公布。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依规定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与择岗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择岗前因拟聘人选弃权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在长乐市政府网、长乐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期待遇和合同期限

  (一)聘期待遇

  1、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合同期限内待遇标准为31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个人缴费部分),并保持三年不变。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依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合同期限

  由市人社局委托长乐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到期即解聘(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合同期限至退休年龄)。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591-28923167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纪检组:0591-28886058
附件:

1、长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

2、就业困难人员定义以及认定;

3、2016年长乐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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