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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闽人社文〔2016〕35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搭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交流平台,促进我
闽人社文〔2016〕35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搭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交流平台,促进我省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我厅研究确定了福建省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举办计划(共90场),其中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28场(见附件1),校园招聘会62场(见附件2),现予公布,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我厅门户网(http://www.fjrs.gov.cn)同时公布。
各地、各高校、各单位要坚持招聘会的公益性质,凡列入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的招聘会一律对参会用人单位和求职毕业生实行免费入场,招聘会的主会标(展板)上应在本场招聘会名称前,冠以"2017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计划之一"。
各招聘会主办、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公益性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49号)要求,切实履行安全责任,认真细致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招聘会安全。要提前1个月面向社会公告招聘会举办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办法等信息,以方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参会。其中,全省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的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我厅备案。
招聘会结束后,请各具体承办单位于会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书面报送我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我厅将按照《福建省省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81号)给予补贴。
联系 人:苏武
电  话:0591-87565225
电子信箱:bys@fjrs.gov.cn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5室

附件:
附件1 福建省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计划(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doc
附件2 福建省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计划(校园招聘会).doc
附件3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doc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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