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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广州、佛山)公开招聘22名工作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省杨村社会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省第一荣军医院、省第二荣军医院、省第三荣军医院、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核补事业单位1个: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计划招聘总人数22人。 各招聘单位的情况详见《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其它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非广东省或广州、佛山市户籍人员需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城市入户相关规定。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凡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结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http://www.gzpi.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下载打印准考证等。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请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 (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2012年12月13日 17:00。 3.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 4.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20日10:00起至12月22日9:30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省第一荣军医院副主任医师岗位(康复医学或神经内科学专业,代码208004),免笔试,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在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根据面试成绩,按1:1进入体检,确定聘用人选。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其它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管理类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论述写作,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社工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址。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及省民政厅网站(http://www.gdmz.gov.cn)公布。 2面试。 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5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持本人准考证、报考表(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设定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公布,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被确定的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 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83333384(民政厅人事处); 0752-6691309(省杨村社会福利院); 0769-87782990(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020-84192843(省第一荣军医院); 0757-86886531(省第二荣军医院); 0752-6691476(省第三荣军医院); 0752-6691546(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 020-83345295(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 020-84451867(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020-83319229 附件:1.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doc 2.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民政厅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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