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组织部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国企类)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复合型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按照福建省引进生政策,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到福建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一、政策待遇及管理使用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复合型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按照福建省引进生政策,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到福建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政策待遇及管理使用办法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事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聘任企业给予相应工作待遇、薪酬待遇(参见附件3,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选拔引进1-6个月,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相关岗位开展岗前跟班学习。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以上的,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企业的,与原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5年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按集团公司同类高管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或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统筹安排(职务和待遇同上)。
考核不合格,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聘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继续留原企业工作,或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其他省属国企工作。延长聘期1年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安排;延长聘期1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就地解聘。
4.来闽后由省委组织部给予博士2万元、硕士1.5万元的安家补助。2年后,考核合格(含延长聘期考核合格)且与省属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由省委组织部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安家补助(相关企业及个人不再另外申请《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办法(试行)》规定的补助;未满5年中途离职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退还相应补助)。
在闽工作期间,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等其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双百计划"项目,入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二、选拔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3所高校的中国籍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须为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2.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3.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
4.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5.博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符合省属国企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各企业规定专业方向详见附件3);②本科以来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院、汇丰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汉清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之一;③在上市挂牌公司(含新三板)或全球500强企业二级及以上公司实习实训过3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④有自主创业经历,担任企业或项目创始人之一,拥有5%及以上股权;⑤在国内外创业大赛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奖项;⑥自主知识产权或创业项目获得过50万元及以上股权投资;⑦师从国内外院士;⑧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7.中共党员、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之一的优先。
8.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进度(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016年12月组织报名、现场宣讲,2017年1月资格审核,2月至3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四、报名办法
1.直接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汇总表,于2016年12月26日(周一)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名表、汇总表(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经院系党委盖章)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可同时报名参加福建省2017届党政类、国企类引进生选拔;未入选国企类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相应参加党政类引进生选拔引进。
联系方式: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坤生
联系电话:0591-87401939
电子邮箱:fj_yinjinsheng@163.com
附件1:福建省2017届引进生(国企类)岗位一览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6日
一、政策待遇及管理使用办法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事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聘任企业给予相应工作待遇、薪酬待遇(参见附件3,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选拔引进1-6个月,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相关岗位开展岗前跟班学习。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以上的,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企业的,与原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5年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按集团公司同类高管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或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统筹安排(职务和待遇同上)。
考核不合格,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聘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继续留原企业工作,或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其他省属国企工作。延长聘期1年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安排;延长聘期1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就地解聘。
4.来闽后由省委组织部给予博士2万元、硕士1.5万元的安家补助。2年后,考核合格(含延长聘期考核合格)且与省属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由省委组织部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安家补助(相关企业及个人不再另外申请《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办法(试行)》规定的补助;未满5年中途离职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退还相应补助)。
在闽工作期间,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等其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双百计划"项目,入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二、选拔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3所高校的中国籍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须为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2.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3.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
4.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5.博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符合省属国企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各企业规定专业方向详见附件3);②本科以来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院、汇丰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汉清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之一;③在上市挂牌公司(含新三板)或全球500强企业二级及以上公司实习实训过3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④有自主创业经历,担任企业或项目创始人之一,拥有5%及以上股权;⑤在国内外创业大赛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奖项;⑥自主知识产权或创业项目获得过50万元及以上股权投资;⑦师从国内外院士;⑧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7.中共党员、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之一的优先。
8.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进度(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016年12月组织报名、现场宣讲,2017年1月资格审核,2月至3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四、报名办法
1.直接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汇总表,于2016年12月26日(周一)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名表、汇总表(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经院系党委盖章)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可同时报名参加福建省2017届党政类、国企类引进生选拔;未入选国企类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相应参加党政类引进生选拔引进。
联系方式: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坤生
联系电话:0591-87401939
电子邮箱:fj_yinjinsheng@163.com
附件1:福建省2017届引进生(国企类)岗位一览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6日
企业
公司
大学
管理
工作
福建
省委
组织部
国有企业
国有
博士
待遇
硕士
集团
集团公司
福建省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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