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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珠海市金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同制职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为进一步加强金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力量,切实做好我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决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
为进一步加强金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力量,切实做好我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决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珠海市户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区合同制四级职员,薪酬待遇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9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地址:金湾区湖心路口区办公中心8号楼,联系人:佘绍礼,电话:7263291。) 3.报名办法:应考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报名表格可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4.报名材料:①《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带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计生证明原件;⑤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综合等方面的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3名为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最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及考核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面试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确认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六)签订《区合同制职员合同》。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职员与中共金湾区委政法委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试用期待遇与正式聘用后待遇相同。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湾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263291,联系人:佘绍礼。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通知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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