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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丰泽区人社局关于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2016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2016年秋季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
根据《2016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2016年秋季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入围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月2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 资格复审地点 丰泽区泉秀路新庵劳动局办公大楼5楼508室(区人社局干部股)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入围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16年秋季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打印。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等)。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可以传真方式发送),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三)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508209。 附件: 1、《2016年秋季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入围名单》 2、《2016年秋季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1:2016年秋季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入围名单.xls 附件2:2016年秋季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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