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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医院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
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医院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9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职位表》等信息,认真准确填写《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核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yrsb@sina.com.cn。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16日至18日。
2.资格审查地点: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人事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南环路61号),联系电话:028-88761263。
3.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证、工作经历证明和(或)反映其学术及科研成果、同行业省级专家的推荐信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1份。
(2)1寸免冠近照2张。
(3)《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报名表》2份。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主要通过听取报考者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撰写病历等医疗文件、学术答辩及技术操作等方式进行。
(一)领取《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并按要求在考核当天持《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察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方式。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被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情况介绍等形式。
五、体检
对考核合格拟引进的卫生专业高级人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六、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人事(调动)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按本公告考核引进的卫生专业高级人才,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用人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待遇
(一)根据引进高级人才的专业和实际工作成效,凡引进的卫生专业高级人才符合:
1.省管专家、享受四川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每月给予生活补贴4000元,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提供1套不低于80平方米的住房,在医院工作满10年以上,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取得住房所有权。
2.博士后、博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成都市管专家、享受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每月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一次性给予安家费8万元。提供 1套不低于70平方米的住房,在医院工作满10年以上,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取得住房所有权。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承诺在医院工作满10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0万元。
4.不符合以上3条但符合本次卫生专业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承诺在医院工作满10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不超过5万(含5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不超过10万(含10万元)。
以上引进的卫生专业高级人才安家费用及其他优惠政策等以最高标准为准,不重复享受。
(二)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具体工资待遇双方协商确定。
(三)引进的卫生专业高级人才的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学问题,按本地政策规定予以解决。
八、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核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邛崃市纪委(监察局)对考核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61263
监督电话:028-88791933

附件1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职位表.doc
附件2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报名表.doc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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