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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副主任和审查师(高级工程师),招聘方案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是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三类。主要任务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审查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级),审查师(专业技术七级岗位)4名。 三、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四、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省以及市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广东省社会人员。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1日、9月1日、2日,9:00--16: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含计划生育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到以下地点报名: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十二楼人事科,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3831697,3831698。 七、招聘方式 考试形式主要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面试。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体检 用人单位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人员,以成绩得分高低为序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依次递补其他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九、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确定三名有经验的人事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选择在适当位置张贴考察预告,要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遵纪守法及其他有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依次递补其他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 十、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将其报名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十一、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 附件:1.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2.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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