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 单位2014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一、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后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8:30至 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座419室。
(四)资格审查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经历"岗位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工作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递补人员名单不另行上网公布。递补资格审查其它未尽事宜按本公告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和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面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入围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收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进行面试报名,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录联系电话: 028-86785762 86785769
考录监督电话: 028-86785892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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