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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做好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2013年新增人员的招聘
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做好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2013年新增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具有报考专业对应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和截止2013年10月30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建设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网址分别为:www.tongren.gov.cn,www.gztr.lss.gov.cn,www.trj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紧缺专业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但考试必须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铜仁市建筑设计院碧江分院办公室(铜仁一中对面)报名。交本人近一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

③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建筑铜仁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具体负责,铜仁市住建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13日。准考证发放地点: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碧江分院办公室(电话0856-5231896)。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各招聘职位对应专业相关专业技能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为各招聘职位相关专业案例技能提问测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于考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其它经市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住建局公开招聘小组办公室在《铜仁网》、《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铜仁建设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市住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住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82629(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6-5282530(铜仁市住建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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