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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物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惠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物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惠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简介
惠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是惠州市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任务:根据《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我市价格调节基金(下称基金)政策,做好基金征收计划安排,依法对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基金征集使用等情况;审核、上报市直单位或部门申请使用减免调节基金情况,协调、指导城区和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对基金的征管工作等。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2年5月30日);
(六)、文字能力强,有从事过价格管理工作经历;
(七)、惠州市户籍;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 日-2012年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四号楼2楼,惠州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人:王方腊;联系电话:0752-2808810。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可在惠州物价信息网站(http:// wujia.huizhou.gov.cn)下载。
  2.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5张。
  3.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惠州市物价局具体组织实施,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惠州市纪委派驻物价局纪检组派人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考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三名。
  4.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物价信息网站(http:// wujia.huizhou.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专业、学历、学位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物价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惠州市物价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州物价信息网站(http:// wujia.hu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物价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惠州市纪委派驻市物价局纪检组0752-2873639,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5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物价局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1.惠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公开招聘职位表.doc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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