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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自筹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有关事宜,监管其执业情况;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 则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和推动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依法办理审批及监督、管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在我省开展业务的有关事 项;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协会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 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财政厅。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薪酬及有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
1. 管理岗位一:会员部职员1名,岗位代码:ZX1201
其岗位职责是:负责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的注册、年检、统计、汇总、上报和会员诚信档案等工作;协调执业机构内部纠纷,指导执业机构完善内部管理;配合草拟本省会员注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 管理岗位二:考试培训部职员1名,岗位代码:ZX1202。
其岗位职责是:组织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特殊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广东省考区工作。草拟行业培训计划和制度,建立和完善行业培训管理体系,开展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承办师资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培训数据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学历及专业条件:
(1)管理岗位一(ZX120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士),社会人员,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两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2)管理岗位二(ZX120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士)以上,2012年应届毕业生,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
2012年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及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1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1707室,联系人:潘群英,联系电话:020-83063561。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在省财政厅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网址:
http://www.gdczt.gov.cn),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的岗位不予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3日9:30-11:30。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1707室。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由广东省财政厅成立面试考官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3)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五)体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精神,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体检。
(六)考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20-83170292或83170317。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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