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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管理岗位1人,从事林政工作,巡山护林。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管理岗位1人,从事林政工作,巡山护林。 会计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从事会计工作。 工勤岗位3人,从事巡山护林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行政管理岗位: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男,林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2、会计岗位: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会计专业,应届毕业生。 3、工勤岗位: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男,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林学类优先)。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佛山市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原佛山市云勇林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委会附近,联系电话: 0757-83621303, 13690102898。 (三)报名要求: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贴小一寸近照,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同时按照职位条件提交相关资格证、培训证明或合格证明(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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