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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巴中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及部分 职位体能测评安排的公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2015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笔试折合加分后成绩与职位排名暨面试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司法
巴中市林业
关于2015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巴中)笔试折合加分后成绩与
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及部分
职位体能测评安排的公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的规定,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统一笔试、加分前公示、统一阅卷评分和按政策加分等程序,我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工作即将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现将笔试折合加分后成绩与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及部分职位体能测评等相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笔试折合总成绩与职位排名

经省统一组织阅卷与评分,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加分前(原始)成绩,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在规定时间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并经查分后公布了结果。

报考我市公务员各职位报考对象按照《考录公告》规定享受政策加分的人员和拟加分情况已于先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点击浏览)。

经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接到省公布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加分前成绩数据后,按照《考录公告》规定和公示后情况,对报考我市公务员考录职位的3名报考对象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并按《考录公告》规定进行了折合成绩计算。

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违纪1科及以上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以0分记,不参与职位排名。

笔试折合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已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以"点对点"(凭考生本人姓名和本人公民身份号码查询)的形式予以公布(点击查询)。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

(一)首轮资格复审的对象和递补资格复审

在参加了笔试所有科目考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根据笔试折合加分后的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首轮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

我市2015年上半年公务员考录拟录258个职位548个名额,进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1673名,按递补一次计算,待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1541名,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报考对象共4938名。

首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职位排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将于首轮资格复审结束后尽快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分工

首轮资格复审定于2015618日(星期四)至19日(星期五)(每日0900113014301730)和623日(星期二)09001130进行。因首轮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部门(单位)接受首轮复审而出缺相应进行的递补资格复审截止于2015629日(星期一)1130。首轮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分工与联系信息如下: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所设职位的考生,由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2613000126130002的考生,由巴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府办公大楼161号,联系电话:5260046,联系人:陈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326130005的考生,由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77号(恒丰饭店对面)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5268998,联系人:王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6的考生,由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白云台187304室,联系电话:5286576,联系人:朱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726130009的考生,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状元桥街346号,联系电话:5266768,联系人:黄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10的考生,由巴中市农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430号农业大厦408室,联系电话:5269560,联系人:李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11的考生,由巴中市统计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中心156号,联系电话:5268162,联系人:孙先生)负责。

2.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编码:2613001226130030)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602室,联系电话: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3.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编码:2613003126130033261300352613004326130046261300472613004926130060)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502室,联系电话: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4.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编码:26130061261300862613008826130090261300922613009326130096261301042613010726130126261301282613013626130138261301692613017126130177261326326130266)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7362,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5.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编码:2613017826130190261301922613019526130198261302002613022526130264)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石牛嘴新区写字楼(乘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六楼,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6.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编码:26130227261302382613024126130249261302512613026226130265)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29937,联系人:苟女士)负责。

7.报考本市所设司法助理员和相关职位(职位编码:26130342613004426130045261301052613010626130199261302262613023926130240)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谭女士)负责。

8.报考本市所设森林警察职位(职位编码:261300942613019626130267)的考生,由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联系电话:5260914,联系人:汪女士)负责。

9.报考本市跨县合并新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268)的考生,由巴中市公务员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室,联系电话: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负责。

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由分工的部门(单位)承担责任,引发的争议请按规定由承担部门(单位)进行咨询与处理。

(三)接受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考录公告》要求携带《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不用提供户口簿,专科学历的须提供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公招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仅有复印件一律无效。

(四)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按分工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部门(单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式、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部门加盖鲜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于发给面试通知书时由资格复审部门代收并出具临时收据,费用在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上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可于参加面试时换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正式票据。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且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573日(星期五)至6日(星期一)在巴中师范附属小学江北分校(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60号)教学楼进行。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日期详见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对象,特别注意查看所报职位的面试具体安排日期。未按时按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持面试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由本人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对象集中时间

参加当日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07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准备集中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日0830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相关机关处理。

需午餐后接受面试的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盒饭。

四、森林警察职位报考对象的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所有参加了面试的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对象均须参加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林业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违纪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应参加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578日(星期三)在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龙泉丽都后)进行。

(三)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的手续

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后发给的《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森林警察(巴中)体能测评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参加体能测评。两证不全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执行标准

20114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发〔201148号)(点击浏览)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点击浏览)的规定组织实施,分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进行,10米×4往返跑(男女组均测)、1000米(男子组)或800米(女子组)、纵跳摸高等三项测评项目均达到对应标准者为合格。被测对象的年龄计算至本人接受体能测评的当日。

(五)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测评当日0800前到达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0830后不准再进入体能测评场。届时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穿用金属鞋钉跑鞋。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二○一五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笔试折合加分后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分类名单(共8152人)(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市委政法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2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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