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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规划展示厅招聘2名解说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汕头市城市规划展示厅招聘2名解说员公告 汕头市城市规划展厅于2009年10月份开馆,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展示厅解说员2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1名,身高1.70米
汕头市城市规划展示厅招聘2名解说员公告 汕头市城市规划展厅于2009年10月份开馆,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展示厅解说员2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1名,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名,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热爱解说工作,有解说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事项: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4)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2、报名方法:请报名者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汕头市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人事科) 邮编:515041 3、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15日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本人参加笔试及面试;考试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生育状况等情况。 四、录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联系电话:(0754)88787901 86862630 传 真:88171170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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