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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适应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件精神,我局
为适应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件精神,我局下属检测所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名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能简介   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是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技术机构,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招聘岗位见附件《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表
类别人数招聘 岗位性别专业学历 学位其他条件招聘 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1计量检定员不限不限本科或以上学历1、具有计量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即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通过国家注册计量师考试的优先考虑。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进行公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2年3月27日9:00时至4月5日17:00时。   (三)报名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2、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五)交费方式:招聘方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交费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9:00时至4月9日10:00时。   (六)打印准考证:2012年4月12日9:00时至4月14日开考半小时内,参加笔试者通过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   1、笔试内容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主要是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初定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公布。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数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核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题,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三)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试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82638478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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