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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达州从公安院校中招警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 州 市 公 务 员 局关于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通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 州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现就我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9:00至17:00。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

本次资格复审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

复审地点:达州市公安局8楼810房间(西外新区市政中心附近)

联系电话:0818-2115225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本次笔试总分合格线为95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考生笔试总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015年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已经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未入警公安专业往届毕业生,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6日,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近期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附: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5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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