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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东 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是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任务: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绿化、环境卫生、传达、接待和房产、固定资产、车辆管理等工作;管理机关招待所;承担上级
东 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是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任务: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绿化、环境卫生、传达、接待和房产、固定资产、车辆管理等工作;管理机关招待所;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 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共招聘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检察事业,较好的身体素质。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网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应聘人员须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同时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材料原件; (5)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现场审核后,归还证件原件。 3、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11日(共3天) 4、报名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三楼319办公室(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5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13日(共2天)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2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 考 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则该岗位取消招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民检察院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网页查询。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769-22366767,22366391;联系人:邓绮凡、梁杰球。 附件: 1.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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