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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

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4〕263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4名,其中:综合类4名,卫生类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网:http://www.ms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5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现场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等证书。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下载《2015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3191981954 @qq.com )。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室报名。地址:眉山市青神县青衣大道298号,联系电话028-38816634。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由审查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初审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3.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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