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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关于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是四川省委批准成立的负责培训省级机关处级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现有专职教研人员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23人,博士及在读博士6人。

学校承担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及部分地方院校成人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先后培养研究生2200余人,本(专)科生12万余人,现有在校注册学生8000余人。学校办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社科特色学术期刊《党政研究》,图书馆现藏书5.3万余册,电子图书54万种,各类数据库28个。

一、 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招聘

岗位

职位

编号

招聘

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

教务处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1

1

课程与教学论

政治学理论

行政管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科研处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2

1

教育经济与管理

法学理论

行政管理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中共党建党史

教研部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3

1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中共党史

国际政治

国际关系

中国近现代史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哲学·社会学

教研部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4

1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科学技术哲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科社·法学

教研部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5

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经济学·管理学

教研部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6

1

政治经济学

世界经济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

行政管理

应用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编辑部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7

1

新闻学

传播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历史文献学

图书馆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必须在201512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7.年龄在36周岁以下,即:197983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812-20159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等个人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至jgdxhr@163.com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由我校对其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5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每个职位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省直机关党校组织,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以及"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6926302)。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923514(贺老师)

电子信箱:jgdxhr@163.com

联系地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邮编:610017

附件下载:附件一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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