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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工商局)2011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为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工商局)2011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各区(香洲、斗门、金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均为珠海市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受理本辖区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201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非珠海市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招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工作人员共9名;应聘者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体详见《珠海市工商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0日至22日(9:00-12:00,15:00-17:30),珠海市工商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联系人:钟伟、马丽,联系电话:0756-2622320、2622321。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备用);③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岗位所需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并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红盾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珠海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红盾信息网上公布,同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2232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2622307;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考核合格,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附件:1、珠海市工商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工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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