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上海金融学院2014年诚聘英才启事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上海金融学院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金融与经济管理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银行学校。1987年升格为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学校

上海金融学院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金融与经济管理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银行学校。1987年升格为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学校由直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转为上海市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建、以上海市政府管理为主。20039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上海金融学院。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浦东上川路995号,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有实验教学中心、学生活动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馆藏图书90万册,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应用覆盖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钱币馆、书画馆、体育馆、击剑馆、校史馆成为学校重要的文化设施。 学校现有2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七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金融学科专业为核心、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设有国际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保险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应用数学系、外语系、法律系、人文艺术系等13个教学单位;另设有中丹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4个专门学院。

学校以区位优势、行业优势和办学质量吸引优秀生源,面向全国27个省(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8200多人,留学生600多人,成人教育本专科学生300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工685名,专任教师45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26人,近41%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

学校秉承"办学理念先行、发展规划先行、师资队伍先行"的指导思想和"学科兴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弘校"办学思路,重视传承与凝炼金融行业办学特色、国际化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内涵建设,主动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在精心培养大批优秀金融经济管理人才的同时,积极加强学科建设与科研创新,努力为上海乃至全国经济金融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研究、咨询服务与智力支持。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第一类:领军人才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

2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

3、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五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第二类:学科及学术带头人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2、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并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国内985高校博士、海外科研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3、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副教授及以上职位。

4、省市自治区人才项目获得者及候选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5、近五年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

6、事业心强,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三类:教学科研骨干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2岁。

2、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相关待遇

1、领军人才: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个性化的薪资待遇方案,具体薪资面议。

2、学科及学术带头人: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应提供20-120万元年薪,并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费3万元/年,具体薪资面议。

3、教学科研骨干: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应提供18-28万元年薪,并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万元/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必要材料发送至zhaopin@sfu.edu.cn;来函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简称+性别+姓名,进行网上简历投递。

2、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面试时需带原件);论文、论著目录和三篇代表作复印件以及三大检索情况;所取得的专利、鉴定、获奖证书及代表作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如需配偶随调须提供相应材料。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学院面试

1、审核材料。

2、院系组织教授委员会择优进行面试,确定参加学校面试、试讲人员。

(三)学校面试

1、人事处审核拟参加学校面试人员材料,上报学校。

2、学校集中面试,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3、须具体面议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组织人才专家咨询组研究确定。

(四)办理录用手续

1、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签订聘任合同。

2、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上川路995号上海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01209

联系电话:86-21-68681361(0), 联系人:张琼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sfu.edu.cn

学校官网:http://www.sfu.edu.c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