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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考雇用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岗位及人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辅助服务雇用人员7名,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二、招考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辅助服务雇用人员7名,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愿意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3. 勤奋好学、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 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81日以后出生),佛山户籍。

6. 学历专业及性别要求:(详见下表)

招考岗位

专业要求

人数

性别

学历

工作经历及相关要求

审批辅助

服务雇员

新闻、中文、法学、计算机软件类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能听、说粤语

辅助服务

雇员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房地产等

相关专业

1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市政环卫辅助服务雇员

燃气相关 专业

1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助理工程师,具有2年以上燃气相关工作经验

数字城管辅助服务雇员

法学类

3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4小时轮班

数字城管辅助服务雇员

文秘、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雇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用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大专学历月薪22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1831日止,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 报名地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惠景一街一号402室,联系电话:8387112883820981

3. 报名要求:报名者从发布的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2011年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考雇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通过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委托建立题库的人事考试机构或有资质的人才测评机构、有资质的高等院校命题。

1. 笔试: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 面试: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重点考核岗位适应能力。(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雇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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