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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1个行政管理人员岗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个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国际贸易专业;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9月9日、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禅城区普澜二路8号7楼),联系电话:83992253、83997455。

3、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安监局办公室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五、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结束后,按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4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是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
3、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其中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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