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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县环保局等部门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2013年双流县环保局等部门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2013年双流县环保局等部门
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环保局等部门将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其中,由县科技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派驻,所招聘人员的人事及工资关系纳入县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基本工资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购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在职研究生,2014年7月前毕业)。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相关政策
1.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干部,解决事业编制,纳入全县优秀青年干部库,作为重点后备人才培养。
2.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挂职行政正职助理。博士研究生执行七级管理岗位工资,硕士研究生执行八级管理岗位工资。
3.公积金缴存标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公积金〔2007〕2号)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2013〕5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 http://www.bao-ming.net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3年12月23日0:00至12月27日17:00。
2.资格审查:2013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7日18:00。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bao-ming.net)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
2.填报岗位。注册成功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3年12月28日登陆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双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其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12月27日在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公布。
3.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进入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2.校验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校验。校验时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书。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一天在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半结构化面试。
3.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无领导小组讨论60分,半结构化面试40分。
4.面试开考比例:1∶3。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双流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公告所规定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后,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其他要求。招聘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招整个过程接受双流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双流县监察局 (028-85822105)
政策咨询电话: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132)
查询网站: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
附件:2013年双流县环保局等部门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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