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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服务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黄埔区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2名(以下简称残疾人专职委员)、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专职人员1名(以下简称年审人员)。根据黄埔区关于招聘服务人员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黄埔区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2名(以下简称残疾人专职委员)、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专职人员1名(以下简称年审人员)。根据黄埔区关于招聘服务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残疾人专职委员2名,年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在残疾人中有威信,熟悉基层残疾人工作,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发生和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3.通过招聘录用的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1.残疾人专职委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州市户口,无业、下岗的肢体残疾人、低视力、聋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年龄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基础。

(3)同等条件下,社区残疾人协会委员(家属)优先录用。

2.年审人员

(1)广州市户口,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专业。

(3)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9日至8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

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33号大院467室(黄埔区残联办公室)。

3.电话及传真:020-82378539,020-82378958。

4.报名须提交资料:

(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3)应聘者如已婚还须同时提交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技术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招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拟招聘职位数与参加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视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招考工作安排。

(三)组织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公文写作和处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机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主要包括文字录入、WORD文档和EXCEL表格的使用、搜索引擎的使用、收发电子邮件等。

3.面试:按照笔试和机试总分,依高低排序,按招考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招聘人数低于3名的,根据用人单位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水平。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40%+笔试×30%+机试×30%)排名,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每个职位综合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并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四、招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一年后视年度考核等情况考虑是否续聘。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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