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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公开考核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了充实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的干部队伍,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核选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核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二、考核聘

为了充实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的干部队伍,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核选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聘用名额
  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公开考核选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聘用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
  全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考核聘用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直接考核选聘人员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直接考核引进人员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4.专业要求:建筑学、城市规划、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6.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试用期、处分期等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2月18日。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5)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情况。
(四)考核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本人身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办理调动手续;其他人员则按直接考核引进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八)待遇
  本次考核聘用人员聘用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否则所造成后果自负。
  (二)咨询电话:0830-3306772;0830-3306333;联系人:刘静,田世凤。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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