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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水务局决定在惠州市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4名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水务局决定在惠州市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4名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简介
  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处,为惠州市水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任务:负责潼湖围防洪、排涝任务,保护潼湖地区(包括惠州市的潼湖镇、潼侨镇、沥林镇、陈江街道办事处,东莞市的谢岗镇、桥头镇、常平镇及广州军区潼湖农场)的防洪安全;负责堤围防护费的宣传和征收;承担潼湖围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
13.6km堤围及所属涵闸、排涝站等建筑物和沿堤河岸管理范围内的水政巡逻;在市三防指挥部的指挥下执行防洪排涝调度及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11631日;
  (三)惠州市户籍(入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四)具备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利,善于沟通协调,责任心强,热爱水利管理工作;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716-2011718日(时间: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到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工作的考生,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13500179633@139.com进行预报名,再带齐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惠州市水务局大楼9楼人事科,联系电话:2846874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可在惠州水务信息网站(
http://slj.huizhou.gov.cn/)下载。
  2.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同底彩照5张。
  3.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应在备注处明确是否同意服从调配。
  4.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考试工作由惠州市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纪委派驻水务局纪检组、监察室派人进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水务信息网站(
http://slj.huizhou.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户籍、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4.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惠州市水务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水务信息网站(
http://slj.hu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水务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如某一职位出现空缺的,在总成绩未能入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由惠州市水务局统一调配。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0752-28462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2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惠州市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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