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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净畅宁美"工程,为金湾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拟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共招聘6人,为城市管理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净畅宁美"工程,为金湾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拟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共招聘6人,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

薪酬待遇参照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详见附表1《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拟定人选-体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2011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金湾区湖心路口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23号楼204,联系人:曾志伟,电话:7263233);

3、报名办法:①应考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报名表格在报名单位索取或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下载);②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格,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牌或以上)、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报名者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拟招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足1:1时,将调整拟招人数。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方法及内容:集中面试,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排名先后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排名先后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

3、考察时间:待定。

4、考察方法:①由区城市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②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测评、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广泛深入了解情况。③由考察组对被考察者进行综合测评。

(四)拟定人选: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依岗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从高到低及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经聘用后,即与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二)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为确保公开 、公平、公正,本次招考工作由金湾区人社部门和监察部门派出人员全程监督。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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