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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经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主要是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办案、会议记录工作,法律文书拟写、打印、校对、送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经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主要是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办案、会议记录工作,法律文书拟写、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计算机管理、信息录入和卷宗装订工作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职责及招聘计划   (一)岗位职责   检察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办案、会议等记录工作;   2、法律文书拟写、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   3、计算机信息录入和装订卷宗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共20名,其中,检察信息技术人员2名,专业要求:计算机、网络管理相关专业;财务工作辅助人员1名,专业要求:财会及相关专业;办公室文员1名,专业要求:中文、文秘专业;其他检察工作辅助人员16名。   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中专(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领取报名表,携带2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于2013年7月29日至31日到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不予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严格按照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2013年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任职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员数不高于1:2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列入面试。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题由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 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终止聘用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各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九、考核和政审   体检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终止聘用程序。   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   十、公示、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当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将拟聘人员资料报送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初聘手续,经6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资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1030.00元/月,绩效工资为每月570.00元。   2、为正式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金等"五金",不含个人承担部分。   3、努力为检察辅助人员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问题。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咨询电话:5796605 5796642   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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