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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东莞市规划院)是经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工作职责是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指导和参与乡镇规划和小区规划、负责市政工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东莞市规划院)是经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工作职责是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指导和参与乡镇规划和小区规划、负责市政工程设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它任务。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院长助理(兼副总规划师),按院高层管理人员级别给予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3、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与设计奖金及福利构成。 4、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全国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结构工程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东莞户籍的应聘人员,应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 2、报名方法 采用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正式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预报名方法:应聘者将电子版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应提交资料第1至5项的扫描文件,发送到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邮箱dgcjghy@163.com。 现场报名方法: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通过亲自递交方式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27日止。 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至29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规划局大楼四楼规划院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东莞市规划院负责现场审核报考资格,当场确定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获奖项目、中标项目、设计项目证明材料;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三)考试 规划专业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结构专业岗位只采用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4月30日(周六)上午8:30~12: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4小时。 规划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快题设计,涉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以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人时可直接进入面试。如出现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都未达到60分的情况,则该岗位取消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问答形式。面试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就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对专业的理解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计算。 规划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结构专业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合格者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都未达到70分的情况,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27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规划院将公布名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2388001、22388030;联系人:李慧清、张翊、赵群 附件:1.东莞市规划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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