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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方案 3月24日至26日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方案 3月24日至26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此次参加公开招聘的直属事业单位有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洞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方案 3月24日至26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此次参加公开招聘的直属事业单位有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分别承担高素质技能型环保一线人才培养;全省环境监测业务指导和过程控制、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环境科学研究、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环保产品开发鉴定;洞庭湖及岳阳市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土壤、生物、生态、放射性、电磁辐射等各种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与管理;环境背景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等工作。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环境保护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聘事宜,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出国留学应聘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t.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2014年3月26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外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参加考试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审查。本省考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直接到省环境保护厅一楼政务大厅现场报名(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发送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需清晰,发送电子版到各招聘单位邮箱。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hbzzrsc@126.com)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hnszrjk2013@163.com)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898329957@qq.com)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57940069@qq.com)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2568041232@qq.com)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根据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环境监测专任教师岗位(A1)、大气环境科研岗位(B1)、环境科研岗位(C1):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98089(厅人事教育处)

附: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4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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