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3年广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卫生局 关于2013年广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及部分市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卫生局 关于2013年广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及部分市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及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广安市卫生局网www.gawsj.gov.cn、广安市环境保护局网www.gahb.gov.cn、广安市民政局网www.gasmzj.com、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发布):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3年广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及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77年10月14日至1995年10月14日出生。部分职位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10月14日至1995年10月14日出生(以职位要求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24:00,报名网站为广安人事考试网。报考区市县职位的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区市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职位的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注册信息。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认真阅读公告,按网站要求认真如实的填写用户注册信息,并牢记注册信息的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报名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4日至1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0月20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18:00登录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分别由市和区市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部分急需紧缺专业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 1(详见招聘职位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卫生局网、广安市环境保护局网、广安市民政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2.笔试科目。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医学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常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考点按职位所属地分别在市和区市县设置。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加分;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按照《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其基层服务单位和所在区市县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加分申请。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加分申请。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13年10月25日18:00前一次性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报考者直接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审定并进行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上旬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卫生局网、广安市环境保护局网、广安市民政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