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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遂宁市船山区卫生局关于2013年第4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 告根据我区部分卫生事业单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卫生局
关于2013年第4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
公 告

根据我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年初计划,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2011〕45号)和《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遂船人发〔2006〕3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省内招聘专业相关院校部分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3年第4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201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详见附件2)。其中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尚在不能报考时段范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在试用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遂船人发〔2006〕3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船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船山区委编办、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手续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1日四川大学招聘会现场,2013年10月21日重庆大学招聘会现场。
2.报名手续、方法及相关事宜: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于报名时间内,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的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就读的院校、专业、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等内容的证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已填写好的《遂宁市船山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在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并按规定粘贴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见附件3)到前述报名点报名、录入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资格。
(4)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5)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
面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2013年10月11日到四川大学招聘会报名的考生,第二批为2013年10月21日到重庆大学招聘会报名的考生。
(一)面试人员确定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考生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分值、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招聘的《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签订意向性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即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当场与报考人员签订意向性协议书。要求报考人员到用人单位进行试岗的单位需与报考人员在意向性协议书中约定试岗地点、起止时间和试岗考核办法。如某一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纳入以后招聘计划继续开展引进招聘工作。
六、体检及政审
签订了意向性协议书的报考人员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船山区人社局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由船山区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由船山区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船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再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或资格要求的,下同)及个人人事档案。
(二)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未就业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
(三)2014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及个人人事档案。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人事档案。
船山区人社局将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报考资格等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报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区保健院的由医院统筹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报乡镇(中心)卫生院的由区卫生局统筹安排具体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遂宁市船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签字盖章后交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聘用手续。办理了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上班的人员占用该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按国家及我区现行政策以及聘用单位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等待遇。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船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办理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不低于5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的,视其情况延长试用期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对本《公告》有调整、补充、提示及其他须告知考生的信息,由区人社局在前述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在招聘期间注意浏览。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浏览、观看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825-2314211
区卫生局:0825-6807792

附件:1.2013年第4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基本情况.doc
2.2013年第4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3.遂宁市船山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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