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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201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2013年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招聘在用编计划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 (五)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nyyrsj.gov.cn/)和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yx.gov.cn)。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0日至13日共4天,逾期不予补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30-7608836。 (三)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学历证书查询验证码。 4、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5、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140元。 6、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采取百分制记分,分数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⑴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均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 ⑵笔试时间:7月20日上午9:00-11:00。 ⑶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18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⑷准考证领取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办公室。 ⑸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象拟定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被取消资格的考生,依次由笔试成绩下一名次的考生递补至达到开考比例所要求人数。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开考后有人缺考造成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含平均分)方可列为拟聘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见岳阳县政府门户网)。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依次以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等级层次较高的排前,如以上各项条件都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较高的排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核 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管理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派人监督并对全过程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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