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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事业编招聘网(www.shiyebian12306.com)快讯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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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一)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广州市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受理工作,办理有关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审核业务工单,向承办单位转办相关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并进行跟踪、回访、归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协助开展对承办单位的考核、通报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服务热线的评估、业务培训、群众意见收集等工作。

  (二)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负责市本级电子政务和全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网上办事大厅等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电子政务项目的具体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系统、软件系统、计算机硬件设备与电子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共资讯厅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具体管理;指导各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三)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负责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和统一出件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区域的日常管理;负责将受理的审批业务分类移交审批部门并跟踪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提供业务咨询和资料预审服务;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市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审批流程跟踪和协调工作,为区代办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承担市、区间及跨区域间相关项目代办服务工作。

  相关信息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gzzwb.gov.cn/index.jsp)。

  二、选调范围及职位

  面向全国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人数1名;面向广东省内选调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共18名。详见附表。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报考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为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广东省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资历以及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3月1日。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在试用期内的、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以及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18日下午17:00。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7:00后开始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计生情况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初审。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和70%。

  (三)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或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5的比例,招考人数超过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前5-10天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应由本人亲自前往,不接受他人代为审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编制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如"三定方案"或本人增人卡等,可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包括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聘用合同或工作证等)、计划生育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初定于5月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笔试后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体检。选调单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岗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六)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考察资格),由市政务办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20-38920825、38920815,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6088。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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