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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录用27名人民警察(公安特警)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阿坝州关于录用白彬入等27名同志为人民警察(公安特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

阿坝州关于录用白彬入等27名同志为人民警察(公安特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白彬入等27名同志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批准录用为人民警察(公安特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辞职,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二、新录用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任职定级事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人员于201598日上午90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毕业证到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新录用的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被录用为人民警察(公安特警)的,由录用单位从新录用人员报到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新录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执行。

附件:阿坝州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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