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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2013年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53号)文件精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53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农村基层工作岗位的需要,长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2013年计划招募7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 二、人员管理办法 户档可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级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免费代理服务。日常管理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 三、报名资格条件 招募对象为长沙生源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等高校学历均不在列),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四、招募岗位、招募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招募岗位服务项目招募人数专业
望城区所属乡镇扶贫2人不限
宁乡县所属乡镇支医1人临床医学类专业
扶贫4人不限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电话:84907975。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含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并贴好三张一寸彩色近期同底照片一并上交。招募人员须在出征派遣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否则取消派遣资格。 (3)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募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1方可开考。 (二)考试 招募工作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定于2013年7月 20日(星期六)上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知识两项内容,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70分),写作知识占30%(3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不指定教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签字笔作答,请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擦、签字笔等。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与培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区、县(市)组织进行考核。如有考生中途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则根据有关规定和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体检和考核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集中培训。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选定程序 1、确定人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沙人才网、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然后签署《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派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望城区和宁乡县,由望城区和宁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到服务单位报到。 八、保障措施 1、及时发放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由中央、省、市级财政给予工作、生活补贴。 2、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3、做好服务期满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满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学习深造等工作,进一步拓宽"三支一扶"大学生流动渠道。 联系单位:长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06房 联系电话:0731-84907975

长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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