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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桂阳县2013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桂阳县地处湖南省郴州市西南部,是郴州市版图最大、人口最多的县,区位优势明显,距郴州28公里,以60米宽的城市主干道相连,15分钟车程可到京广铁路站、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武广高铁郴州西站,坐高铁6
桂阳县地处湖南省郴州市西南部,是郴州市版图最大、人口最多的县,区位优势明显,距郴州28公里,以60米宽的城市主干道相连,15分钟车程可到京广铁路站、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武广高铁郴州西站,坐高铁60分钟可到长沙、广州,厦蓉高速、京珠高速复线、桂道高速在桂阳境内都有互通出口。近年来,桂阳县围绕"二四三"发展战略和"追赶长浏望、领跑大湘南"的奋斗目标,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先后荣获和保持了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湖南省经济强县、省卫生县城、省文明县城、省园林县城等称号,2011年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跃居湖南省第九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13年,桂阳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安排到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型人才33名。引进的具体职位、人数、专业等详见《桂阳县2013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报名人员可通过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和桂阳新闻网站(http://www.gyxnews.com)查询。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211"或"985"工程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不含二级学院)。 3.具有相关行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三、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年龄要求 1.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40周岁、35周岁以下(分别为1972年5月11日、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2."211"或"985"工程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不含二级学院),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关行业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分别在45周岁、40周岁以下(分别为1967年5月11日、197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职位。 (四)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进高校和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或自带资料到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桂阳县四大家办公楼475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名起止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0日。报名须带身份证、学历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毕业生推荐表)、近期1寸证件照3张,并填写《桂阳县201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 接受报名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程序时,考核小组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及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测评 县委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通知参加考试测评的对象。考试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应聘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7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九、办理引进手续 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办理引进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办理引进手续时,由引进对象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报到。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暂不办理有关手续,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十、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 (一)本次引进的各类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引进的人才,使用专项动态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与其他事业单位同等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同等享受用人单位现聘编制内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桂阳县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及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2000元,服务满5年后再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到桂阳定居并服务满5年的再发给一次性住房补贴15万元。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500元,服务满5年后再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到桂阳定居并服务满5年的再发给一次性住房补贴2万元。 具体政策条件可登入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阅《桂阳县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 (三)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租房补助(享受本住房待遇后,仍可按《桂阳县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有关条款规定享受住房补贴)。 (四)引进人才在桂阳县工作3年后,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实绩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体检费。对前来桂阳县报名、面试、体检的人员,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原则上按乘坐火车和公共汽车的标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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