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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卫生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优化彭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

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优化彭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和《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彭人社发〔2013〕48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为编制内人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五)符合《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应聘岗位具体资格和条件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8日至7月5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彭州市卫生局政工科(彭州市天彭镇西北市街155号3楼3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填写《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相关材料。
(二)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需求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彭州市卫生局研究同意后,报送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彭州市第三纪工委028-86230960
八、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本公告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8-68612990(彭州市卫生局)
查询网站: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zrl.scpz.cn )
附件:
1、《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 《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点击下载)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卫生局
2013年6月27日



附件1:
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类别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指标岗位要求
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彭州市人民医院医学类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副高级及其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彭州市中医医院医学类5
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类1
彭州市康复医院精神卫生2
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医学影像1
病理学1
儿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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