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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津市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津市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津市市财政局所属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常人社事函[2012]25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津市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津市市财政局所属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常人社事函[2012]25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
序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名称计划 数量相关专业其他要求
1城市建设 投融资 管理办公室金融管理1人金融学类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程管理2人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土建施工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土建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不受专业、学历限制,可直接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大门东边)。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由招考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人大等监督部门的共同监督下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常德市人社局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八)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审批,统一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736-4229132(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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