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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市委党校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党委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生系统和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制定本系统(部门)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依照本简章统一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由本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均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市直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474名。其中:铜仁学院24名、铜仁职院40名、市委党校1名、教育系统人员73名、卫生系统人员24名(不含市人民医院300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312名。另外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38名(不占计划)。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3年铜仁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生源或本市户籍(2012年12 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下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含贵阳医学院铜仁教学点)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市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个别职位需要紧缺专业专科学历的,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可面向市外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招聘。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4、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和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经历的人员招聘。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6月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分别为:www.tongren.gov.cn,www.gztr.ls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要求招聘"211工程"和"985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位和需要紧缺专业的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职位中其他事业单位312个职位(见《2013年铜仁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实行网上报名。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市委党校、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的报名、考试等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招聘简章。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3日8:30至6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按照网上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照片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0-30kb之间)。电子照片上传后,由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对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报名交费环节。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 3、报名交费。照片审核通过的网上报名人员须于2013年6月3日8:30至6月8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需提前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随即自行打印出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将于6月9日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布,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无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本人不愿改报其他职位的可办理退费,改报和退费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3日8:30-17:30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4、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照顾政策。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至2013年6月3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至2013年6月3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考生。 4、报考医务人员职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国家级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任职资格的考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3年6月24日至6月26日(每天9:00--16:00)期间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中加分。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资格审查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紧缺专业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证明是本市生源和本市户籍的考生还需带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11工程"(含"985"工程) 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原户籍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的职位,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其中,经我市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或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招聘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持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证明;经人社部门进行了用工备案的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须持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后,如公布的进入该职位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6月19日8:30-6月21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312个职位的考试,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医务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报考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招聘职位标注为紧缺专业职位的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由招聘单位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经统一体检合格,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即可按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测试方案,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 招聘职位为医务人员和职位所需专业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因已进行了相关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医务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含加分)占50%,《基本技能知识》占50%计算;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知识》(含加分)占5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50%计算;其他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分别以《综合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综合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单位的考核工作须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并将形成的考核材料送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招聘的职位在考核中发现考生在报考前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8、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5221574(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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