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13年,本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人员具体办公。   三、招聘部门及人数   2013年,全县16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314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定向招聘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职位,户籍不限。   (3)报考人员限于应往届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6月23日服务年限未满3年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6)"本县户籍及生源"系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松桃登记入户、下同;"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的专业设置。   (7)其它条件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职位另要求年龄的另注明。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在《松桃网》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松桃网》网址为:www.stwsxx.org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 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考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广播电视台播音员(02职位)和县民族歌舞团演职员(05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间定为:2013年6月24日。   2、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大厅   3、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仍在服务期内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还须出具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交清晰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4)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拟规定比例的,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并进行公示。   (5)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有加分条件的同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同时,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打印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6)考试成绩及进行的每个程序将在《松桃网》上公布及通知,不另行个别通知。考生不浏览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报名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加分照顾政策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文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已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加10分。报名时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职位要求需具备执业资格的不予加分。   (4)有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得累计加分。   (5)加分确认由县招聘办审查,报名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经审查人签名,当面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加分情况(人员名单、加分依据、分值)在《松桃网》公示。   七、笔试、面试相关事项   1、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内容:医学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站职位笔试科目为土建类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及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及组织培训。   笔试时间:2013年7月7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不另行通知): 2013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准考证发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大厅。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专业测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按职位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报考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广播电视台播音员(02职位)和县民族歌舞团演职员(05职位)实行专业测试。先进行专业测试,按职位数1:2的比例依照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80分为合格)。   专业测试时间为:6月25日上午:8:30开始   专业测试地点:演职员职位在县文化馆;播音员职位在县图书馆播音室。   面试、专业测试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3、考试成绩的计算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员(02职位)和县民族歌舞团演职员(05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科目成绩+加分)×70%+笔试成绩×30%。   报考其它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计划数从综合成绩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将在网上一同发布,请考生阅知。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已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考生。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书。   8、其它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2、公示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实行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5年)。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新聘用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拒不报到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报名期间现场咨询,不接受本机电话咨询):0856-28326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