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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85年,主要承担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监理管理以及省直管工程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85年,主要承担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监理管理以及省直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与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08〕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省质安监总站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总站监督机构管理科,由总站监督机构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厅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熟悉掌握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1、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岗位2名。要求工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2、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高层次人才岗位5名。要求工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资格证书》的高层次人才,年龄45岁以下(1967年8月1日后出生)。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岗位3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或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9日至8月31日17:00时止; 2、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C座2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寸正面免冠近照3张,直接到省质安监总站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考核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试方式: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100分,并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和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含考核结果)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与我站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731-88950202 传真:0731-88950201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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